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4年05月29日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关于区域城市更新行动的有关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明确要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强合力加快推进。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基层反映的规划用地、技术标准、确权登记、法制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动会商、联合推进、同题共答,创新6项工作机制、形成3类改造模式,推动旧住房成套改造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全方位保障工作有序推进。静安区蕃瓜弄、黄浦区保屯路211弄、徐汇区田林路65弄、杨浦区凤南一村等一批体量大、带动效应强的重点项目陆续100%启动成效,面上引领效应加快形成,基层形成的蕃瓜弄“旧住房改建群众工作八法”等推进工作有效的好经验、好方法为面上推进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是健全支撑体系。在规划土地方面,形成实施主体自有用地与周边相邻零星用地规划上“整体用”、规划调整与旧住房拆除重建方案认定工作流程上“同步走”工作机制。同时,针对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区分不同改造方式,并分别提出了区别于新建住宅的规划技术管理要求。在改造标准方面,出台《上海市旧住房拆除重建设计导则》《拆除重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按照环境改善和整体功能提升的原则,规范旧住房拆除重建改造项目设计口径,提高设计水平。同时,出台《不成套职工住宅改造(拆除重建)改善型房型设计指引》,设置底线控制户型,努力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推进过程中,坚持“一户一方案”,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吸纳合理要求。在流程管控方面,印发《上海市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从实施主体确定、组织评估、计划制定、方案编制、协议签订、项目建设的全流程实施路径。在税费优惠方面,出台了旧住房成套改造协议置换中的安置房源保障、房产税、契税等税费优惠、房屋限购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出台《关于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范围内产权房屋登记和税收等事宜的通知》,明确了办理路径和收件要求。
二是创新改造模式。一是成片项目“综合改”。对于以不成套房屋为主的地块,坚持整街坊规划,支持项目建筑增量做足、公共服务做齐、配套设施做全。如蕃瓜弄拆除重建中,通过扩大用地扩大改造范围,同步落实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和保障性租赁房建设,推动区域功能整体提升。二是零星项目“优化改”。结合协议置换降低使用强度,优化宗地范围克服限制条件,推动原地拆除重建,实现“就地平衡”。三是特殊项目“公益改”。结合周边规划条件,整合区域各类要素,在服务区域整体功能提升导向的基础上,通过公益征收、协议置换,将项目用于公益配套、住房保障等,实现区域功能“补短板”和完整社区建设。
三是加强法制保障。《城市更新条例》提出行政调解、行政决定、行政强制的工作路径,在原有民事诉讼排除妨碍的实践基础上,丰富了行政诉讼的司法保障措施,有效保障了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的推进。为了加快形成操作细则,在市人大、高院的支持下,2022年我们印发了《上海市旧住房更新有关行政调解和决定的若干规定》,完善了旧住房成套改造司法保障的工作流程。上述政策的出台,为全面加快旧住房成套提供了重要助力。基层在具体项目推进中,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如静安区创新“法院提前介入调解,提前启动诉讼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司法保障机制,极大推动了居民意愿达成和项目最终生效。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广这些成功做法,同时会同市高院等部门加强联动会商,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手共推项目实施,更好地服务上海城市更新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