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4年05月29日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后期使用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相关部门和各区坚持党建引领、协同联动,围绕加装电梯建管并举和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加装电梯管好、用好,在2021年出台《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今年1月印发《关于落实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责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加梯后续管理责任义务、管理单位落实、经费筹集使用、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全程参与等内容。同时,2022年修订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从地方政府规章层面为规范加装电梯后续使用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
二、加强资金支持引导。一是完善资金支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将资金补贴的最高限额由24万元提高到28万元,允许业主及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加梯贷缓解业主资金压力。二是强化管理经费筹集引导,明确加装电梯日常管理、能耗、维护保养、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安全评估以及委托他人管理服务或者购买相关保险等所需的费用,由加装电梯所有权人承担和筹集。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可以约定约定竣工后将剩余的建设资金转存入加装电梯管理经费账户;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电梯管理经费,也可以约定其他分摊规则和比例。街镇可以协助组织加装电梯所有权人筹集落实资金。黄浦、徐汇等区结合本区加装电梯工作实际,鼓励业主预留部分财政补贴作为后续管理经费。
三、推动物业企业接管。一是明确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管理单位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加装电梯所有权人未委托没有自行管理能力的,属地街镇应当协调确定使用管理单位。二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意见征询、现场施工、后续管理等环节,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全程参与加装电梯工作,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主动为加装电梯所有权人提供加装电梯管理服务。三是要求各区房管集团明确一家下属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专业管理单位,作为加装电梯使用管理的托底保障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会在现有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围绕加装电梯后续使用管理模式、管理经费筹集方式、分摊比例、使用规则等方面,细化完善后续管理方案示范文本内容,为业主提供参考,办好办实民心工程。
感谢您对房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