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4年05月29日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关于强化居委赋能提升社区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房管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强基层治理的工作要求,围绕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加强物业管理与执法联动、健全业主自我管理规制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评价制度

  积极构建政府部门、业主、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涵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公众满意度、综合经营能力、报修投诉处置情况、物业服务质量、社区社会责任履行等6个维度的评价体系,初步实现了综合评价结果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联动。其中,在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社区满意度评价方面,为健全党建引领协同共治机制,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以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本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社区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精推办联〔2022〕12号),对评价主体进行了调整优化,由各街镇、居委会调整为街镇党(工)委。街镇党(工)委开展评价过程中,可以听取居委会的意见。

  同时,市、区房管部门和街镇严格落实物业行业“五查”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小区安全运行管理、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使用管理等专项检查,每年平均检查小区20余万次。2023年,本市累计对182家物业服务企业和77名项目经理予以失信记分处理。

 二、着力加强管执联动

  2022年,市住建委修订印发《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标准》(沪建城管〔2022〕433号),在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覆盖车辆乱停、不文明养宠等事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楼道堆物、飞线充电等社区管理痛点问题纳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范围,并完善了上述行为的发现、立案、派单、处置、核查、结案等工作流程。

  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上述事件后,及时通过上海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将上报的问题线索予以立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将案件派单至城管执法、消防等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后将处置结果反馈至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2023年9月,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与城市网格化平台联通。至2024年2月底,各物业服务企业共报送小区治理有关问题工单约900件,均按照流程派单至街镇网格化平台处置。

  三、引导规范物业使用行为

  2021年,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临时管理规约〉等三个示范文本的通知》(沪精细化办〔2021〕18号),对原《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为业主大会制定本小区宠物管理、停车管理、装修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项规约提供范本,引导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约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等禁止性行为、违反规约的处理规则等,发挥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