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4年05月29日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从安居角度提升上海对青年人吸引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解决来沪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品种。本市于2010年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以合法就业和住房困难作为基本准入条件,不设收入线、不限本市户籍,在全国率先将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保障范围。2021年国家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后,本市把公共租赁住房和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租赁住房中符合条件的房源,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跑出了发展加速度。一是明确一个发展目标。计划“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到“十四五”期末,累计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总量达到60万套(间)以上,其中形成供应40万套(间)左右。二是编制一张规划蓝图。将“十四五”期末累计建设筹措计划结合空间规划全面落地落图。重点在商业商务集聚区、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以及新城等人口导入区域布局,强化供需适配,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三是健全一系列政策措施。基本构建形成覆盖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政策体系。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出台各项配套政策细则。此外,2022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特别设置保障性租赁住房专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支撑。四是制定一套设计标准。以“小户型、全功能、悦生活”为理念,积极探索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设计,开展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设计大赛,向全社会征集优秀设计思路;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改建设计地方标准。五是建设一个服务平台。依托市政府政务服务“随申办”APP,开发“我要租房”应用场景,面向社会提供在线看房选房、申请预约、合同网签备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等一站式服务。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可以实现当天线上申请、当天完成审核并签约入住。六是推动一批重点项目。通过定向挂牌和协议出让等方式拿出优质土地资源,以大幅低于同地段商品住房的地价,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供应租赁住房用地222幅,总建筑面积近1900万平方米,可提供超过25万套租赁住房,其中大部分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细化落地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土地方面的支持政策,打通多种房源建设筹措渠道,多措并举筹措房源。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十四五”期间已累计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约36.2万套(间),完成“十四五”规划新增总量的77%;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累计建设筹措49.8万套(间)、供应30.9万套(间),分别为“十四五”期末规划量的83%和77%。

  二、相关意见建议的考虑

  您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的“从安居角度提升上海对青年人吸引力的建议”,对推进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有些意见建议已在工作中进行了落实。

 (一)关于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加大政策支持

  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通过用足用好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规划、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努力走出“租户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之路。在规划土地支持方面,强化“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项目空间布局引导和土地使用安排,从时间维度对远期规划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优先保障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着力“精准落地、补齐短板”,市规划部门积极指导各区从战略和实施层面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是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探索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与专业机构合作建设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入市流转)等三种不同方式建设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二是支持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允许土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但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三是支持利用企事业单位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允许不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改建类项目实施坚持结构、消防、治安“三个安全”,土地性质、房屋性质、建筑容量“三个不变”,以及房屋权属清晰合法等原则,并将安全要求纳入施工图审查环节,依托审图机构专业力量从设计源头确保项目改建安全。四是支持产业园区中产业类项目按照不超过15%用地面积配建,并鼓励将各项目的配建比例集中起来统一建设。五是供应居住用地新建、配建。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配建不少于5%的保障性住房,无偿移交政府,主要用作公租房;配建不少于15%的自持租赁住房,主要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自持部分,鼓励各区统筹配建面积,集中实施配建,集中实施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先于商品住房供地或同时供地。在税费支持方面,通过多种方式降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一是用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二是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出租住房,减按1.5%征收增值税、减按4%征收房产税;四是非居住用地上新建、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价格执行民用标准。在金融支持方面,落实长期贷款、发行债券和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支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保障性租赁住房持有经营期间中长期融资难题。近年来本市有华润集团在松江区投资的两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城投集团在杨浦投资的两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成功发行REITs。随着保租房项目运营的日益成熟,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项目发行REITs。

  (二)关于推进建设申请租赁平台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目前本市依托市政府政务服务“随申办”APP,开发的“我要租房”应用场景,已于2022年10月底上线试运行,集成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从申请到签约的全流程服务。申请人通过“我要租房服务专题”中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后,可了解保租房政策(一图读懂)、浏览房源信息,完成申请提交,审核通过后由出租单位推送个人租赁合同完成线上签约,同步完成租赁备案,并可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满足全过程线上办理。截至今年一季度,“随申办”保租房专题服务页面累计访问量近2300万人次,日均访问量约4.6万次。结合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和用户使用反馈,目前我们正对应用场景进行持续优化完善,通过优化申请家庭的填报体验、提升填报操作的便利度和准确度,优化地图找房功能、提高保租房房源的辨识度和查询效率,新增房源视频展示功能等,为申请对象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目前在资格审核上已实现全市通办,并着力提升智能化申报程度,对能预填的项目系统做好自动预填,其中,单身申请人新申请预填比例近50%,复核申请预填比例近100%。在房源信息公开方面,相关单位通过网上信息发布平台,对已供应的公租房项目房源信息进行全方位、全要素展示。在轮候信息公开方面,房源的轮候和选房情况,通过网上信息推送、电话或短信告知等方式,让轮候对象及意向申请对象及时知晓,并在网上平台主动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丰富房屋供给类型、提升需求匹配度

  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理念,重点在新城等人口导入区域、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布局。在目前已上市供应的项目中,位于外环以内的房源接近40%,外环以外的房源基本上也都在租赁需求较为集中、生产生活便利、交通便捷的区域。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持续供应,“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不断完善,新市民、青年人关于房型、价格、区位的租赁选择将更加丰富,安居体验将不断改善。在户型设计上,坚持“小户型、全功能、悦生活”,努力做到“小而美”。同时不断完善配套设施,根据新市民、青年人的需求特点增配社区食堂、洗衣房、教育培训、运动场地等服务设施和共享空间,用心打造青年友好型租赁社区。在租赁价格上,坚持租户可负担、企业可持续。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初次定价和租金调整实行“双控”,初次定价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后续调价每年涨幅最高不超5%,稳定保障对象预期。同时,结合人才安居政策的实施,鼓励属地政府、用人单位等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租房补贴,进一步降低新市民、青年人租金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完善“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用好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加强创新探索,有效盘活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吸引更多主体参与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更多更适配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多样化、多元化需求。

  衷心感谢您们对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