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5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2年08月04日 )

“关于落实物业管理法规的管理目的,规范和引导业主实现自我管理和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四位代表在建议中指出,自2018年修改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业主实现自我管理和治理,代表们建议在形成行政管理合力、法制理念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下功夫。相关建议符合当前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时代主题,对推进住宅小区依法有序开展业主自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关于相关部门形成管理合力方面

2016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各相关主体工作职责的若干意见》,明确二十三家市级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各自条线有关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同时加强对区、街镇有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统筹协调,形成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合力。2018年,《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在明确房管、街镇、居(村)委会在住宅物业管理方面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将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公安、税务、绿化市容、民政、规划资源、司法行政、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多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写入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基层在实践中也探索出一些多方参与共同推进业主意见达成一致的经验做法。比如,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中星凉城星苑小区原来共有机动车停车位283个,其中在非规划停车位上设置固定机动车停车位54个,小区内有停车需求的车辆共387辆,停车位供求矛盾突出。2021年8月,市房管局为规范住宅小区内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出台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小区所在的凉六居委会积极搭建社区民主协商平台,引导居民代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主体广泛开展民主协商,约请属地街镇房管机构共同参与,帮助居民分析利弊、化解矛盾,寻求共识的最大公约数,推动业主大会于2021年9月依法通过了新的机动车停放规约,约定小区所有停车位均设为非固定停车位,同时,明确了长期停放车辆、临时停放车辆的资格条件、取得顺序、审核流程,以及违规停车的处置措施,有效缓解了小区“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加强法治理念的引导方面

(一)指导业委会规范日常运作

2020年,市房管局与市城市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作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街镇强化居民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的引导,完善居(村)委会对业主自治的指导监督,指导业委会建立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业委会履职行为,引导推动业委会依法合规运作;同时,为业委会建立工作管理制度提供了示范文本。今年,我们还将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采取街镇申报、分区推荐、公众评选的办法,在业委会运作有序,物业服务规范,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业服务指导到位、监督有力,在破解物业治理难题中取得良好成效,且工作推进有力、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小区中,评选20个党建引领破解物业治理难题优秀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对自治协商的正面引导

2021年,市城市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临时管理规约〉等三个示范文本的通知》,根据《民法典》《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进行了修改,出台了房屋装饰装修、机动车停放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宠物管理、利用共用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公共收益用途分配和使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专项规约示范文本,引导业主大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本小区的自治规则。居(村)委会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属地街镇的指导下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软法,将分散于各类法律法规中涉及物业治理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汇总,通过“四位一体”协同运作,形成居民群众广泛知晓和认同的社区公约,既加强了与政策法规的衔接,又能够有效提升群众自治的规范性。

(三)在上海城市法典设置物业管理板块

上海城市法典共设市民、企业、政府三编,在市民编下专设“住房”章。该章收录与住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4篇、市政府规章12篇,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36篇,其中包括本市物业管理相关的全部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了便于市民精准查用,上海市城市法规全书设置了精准索引功能,市民在搜索栏搜索“物业”即可查阅到上述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同时,在搜索栏下将“物业住宅”设置为热门搜索词,市民可以直接点击热门搜索词获取上述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让市民更加广泛地了解和使用,本市已在上海发布、随申办、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布局上海城市法规全书访问入口,并已开展两轮社会面宣传。后续,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还将持续优化城市法规全书应用系统功能,更好服务市民群众法治需求。

三、关于发布典型案例方面

人民法院发布涉民生典型案例,是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传递司法态度,回应社会需求的工作举措之一。近年来,上海法院坚持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注重在司法裁判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倡导和鼓励,让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和惩处,引领社会新风尚。2022年1月上海高院发布了系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引起各方高度关注,受到社会好评。

近期,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推出包含涉及居住小区业主自治和物业服务典型案例在内的民生案例,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浦江天平”发布相关展评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新一轮上海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旨在通过典型案例的精神内核、裁判说理来弘扬社会正气、凝聚社会共识,树立时代新风,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努力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房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