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84号提案的答复 ( 2020年06月08日 )

关于加强小区流浪猫狗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住宅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业主委员会要拟定宠物管理等规章制度。目前,我局正会同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宠物饲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引导业主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流浪犬猫无固定居所,不属于个人饲养的宠物范畴,其管理问题是日常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之一。市农业农村委按照《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在流浪犬猫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配合开展流浪犬猫健康示范小区建设。2019年,市农业农村委下属市动物疫控机构配合田林街道万科华尔兹居委开展了流浪犬猫健康示范小区建设,共同起草了示范小区实施方案,开展了流浪猫抓捕、手术绝育以及采样、狂犬病免疫、标识、放回等工作,通过健康示范小区建设,探索城区流浪犬猫人畜共患病防控方法。二是开展城市犬猫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启动《城市犬猫主要人畜共患病监测和卫生安全风险评估》课题。目前,已基本掌握本市城市犬猫携带的主要人畜共患病的种类、流行状况及免疫状况,完成狂犬病等三种人畜共患病的风险评估,初步建立了未知及新发病原的测序方法和城市犬猫疫病监测网络。三是不断加强社区科普宣传。2019年,市农业农村委下属市动物疫控机构与徐汇、长宁、普陀等区的街道、社区、学校开展公益活动8次,科普宣传文明养宠、科学养宠、犬猫疾病防治、人宠共患疾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识,并对小区在养宠管理和流浪犬猫管理上存在的疑问和困难提供指导。

居民自发喂养流浪犬猫属于居民自治管理范畴。我局将指导各区房管部门和街镇房管机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公安、城管执法、卫生健康、动物卫生监督等相关管理部门和街镇、居委会,开展住宅小区宠物饲养相关法规政策及科普知识宣传,培育居民科学安全饲养犬猫等意识,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不文明养犬猫等行为且不听劝阻的,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感谢您对我们房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