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筑方案设计工作的通知 ( 2021年07月23日 )

沪房更新〔2021〕11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筑方案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规划资源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现对沪房更新[2020]39号文第三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作进一步明确,并增加第五条,具体如下:

三、本市鼓励平层入户的方式加装电梯。对通过平层入户的,应严格控制侯梯厅的尺寸和连廊的面积,并符合如下规定:

(一)新增连廊应考虑就近入户,延伸范围原则上不应超过原有楼梯间相邻第一开间。

(二)新增连廊应尽可能减少新增面积,连廊尺寸原则上净宽不应超过1.2米>:

,净长不超过1.5米。如布局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三)应采取必要的消防技术措施满足人员的紧急救援和安全疏散的相关要求。同时应加强后续使用管理,保证消防安 全\

五、鼓励加装电梯规模推进,有条件的可通过方案整体设计,统一公示等措施,减少前期工作时间。

其余未涉及事项仍以沪房更新[2020]39号文为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