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20年12月25日 )

沪房物业〔2020〕161号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管集团,各物业服务企业:

2021年元旦和春节将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物业管理区域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欢度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元旦和春节期间受雨雪冰冻、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外部因素影响,物业管理区域运行风险和防控压力增高。各区房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好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今年冬季的气候特点和季节性运行安全防范重点,针对运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隐患,早研究、早部署、早预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两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运行平稳。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关键领域防控

各区房管部门要积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做好消防通道、建筑外立面、楼道、地下车库等共用部位的巡查,做好消防设施、安防系统、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保障正常运行;对损坏或者出现故障的设施设备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要严格落实水箱水池上锁管理、装修施工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管理等管理措施;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履行发现、劝阻、报告义务,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安全。

二是抓好冬季防冻保暖工作。对于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已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日常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供水企业,做好各类冻管爆管的前期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供水企业实施维修;对于二次供水设施尚未移交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共用部位水箱、外露水管、阀门、水表等共用设施设备落实防冻保暖措施,对包扎失效、破损、漏包等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遭遇雨雪冰冻天气,要及时清扫道路积雪、结冰,避免因积雪、积冰导致出行障碍和人员滑跌的情况发生,做好水箱、水管冰冻断水的应急处置预案,设置临时取水点,对有困难的居民提供必要的帮助,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影响。

三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相关通知精神,做好人员出入登记、测温管理等,对于体温异常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并及时报告属地社区;要做好公共区域的楼道、电梯、门卫室、垃圾厢房(桶)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整治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是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宣传。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会同街镇、居委会和业委会等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工作,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方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提醒业主、使用人做好冬季防火、防寒、防冻、防滑等注意事项以及检查空调外机、防雨篷、花架等外墙附着物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各区房管部门要结合元旦和春节期间气候特点及安全防范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运行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防冻保暖、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对防范措施未落实、应急预案未制定、应急物资准备不充分、应急处置不及时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督促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记分处理。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节日期间,各区房管部门、房屋维修应急中心、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市民群众应急报修响应及时、处置迅速。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并按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