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在沪住宅修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解读材料 ( 2020年05月19日 )

依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并建立健全本市住宅修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根据各项文件要求,为推进本市住宅修缮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住宅修缮施工企业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2017年9月,请示市住建委并征得同意后,由市房屋管理局住宅修缮工程质量事务中心于2018年2月24日下发了《上海市在沪住宅修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沪住修缮〔2018〕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并在2018年8月22日与2019年5月23日进行了补充和调整。

《实施细则》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宅修缮工程的施工企业进行信用信息管理,信息包括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实施单位在项目发包或项目招标前可向住宅修缮管理部门查询住宅修缮施工企业的信用信息。

该《实施细则》下发至今已有2年,因此将“试行”文件转为正式文件。并根据相关要求,原由市房屋管理局住宅修缮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发文,现改为市房管局发文。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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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印发《上海市在沪住宅修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