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申请的备案前公示(沪建房管估示〔2021〕43号) 更新时间:( 2021年08月02日 )

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的申请。

为保障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申请备案的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备案前公示,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仲量联行(北京)土地房地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1FYF148Y,负责人:吴慧兰,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2202室。现设立该分公司的仲量联行(北京)土地房地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编号:建房估备字(2015)第020号,备案等级:一级,有效期至2024年5月26日。该分公司《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编号:沪建房估证字备(2020)03号,备案等级:一级,有效期至2021年6月25日。

2、评估师情况。现有评估师4名,均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姓名

评估师

估价

年限

是否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备注(其他专业领域

评估师名称)

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

其他专业领域

评估师代码

吴慧兰

3120100030

--

11

专职

--

刘义斐

3120170002

--

4

专职

--

王晶

3120200051

--

1

专职

--

韩彦

3120180049

--

2

专职

--

3、申请事项。备案延续。

4、备案等级。一级(分支机构)

对上述情况有异议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于2021年8月12日前(以发出邮戳为准),将书面反映材料寄至以下地址:

来信请寄: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1712室

邮    编:200125

反映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公章;反映人为个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为便于沟通,请所有反映人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