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232号提案的答复 ( 2023年05月16日 )

“关于加快推进15年以上高层住宅危旧电梯更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2015以来,结合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美丽家园”建设和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工作,我局积极协同特种设备监管、民政等部门,推动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有关工作。一是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2015-2022年,全市累计完成16595台次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提供参考依据和技术支持。二是推进隐患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对接安全评估结论,2015-2022年,全市累计完成5862台隐患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另据统计,浦东、黄浦、徐汇等11个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奖励政策,有力推动了隐患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三是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持作用。2016年1月28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财政局、原市质量技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的工作意见》(沪建管联〔2015〕1011号),明确要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本市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改造中的积极作用。2015-2022年,全市累计动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约11.68亿元,用于老旧住宅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

一、主动排摸高层电梯状况

我局协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将滚动实施使用满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为4万台住宅电梯配备远程安全监测装置、推进隐患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纳入本市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并列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推动各区落实。

二、推动业主协商换梯

依据《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业主讨论决策住宅小区公共管理事务,经业主大会委托也可以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依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之相关规定,对因业委会长期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且拒不整改、业委会会议不正常召开或出现其他无法正常运作情形的,居民区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实,在街镇房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经业主大会决定,由居委会代为履行业委会职责并由街镇重新组织换届改选。

三、建立紧急维修制度

2020年3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建立了紧急维修制度,对住宅小区电梯故障且电梯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停运的,明确了紧急情况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法定简易程序;对业主委员会拒不履职的情形,还明确了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代为维修的行政救济路径。

四、发挥好社会服务组织作用

2015年以来,本市各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入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参与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换届改选、物业选聘、维修资金使用、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协商推进、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等住宅小区事务。本市签约的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已近200家,工作已覆盖全市各街镇。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协同特种设备监管、民政等部门和各区政府,持续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修理改造更新等工作,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