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444号提案的答复 ( 2023年05月16日 )

“关于推进上海城市民宿准入与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针对将短租房纳入地方法规管理范围的有关内容,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行管理规定情况

2021年12月,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短租活动的管理,保障房屋短租活动相关方及相邻权人的合法权益,市文旅局牵头,会同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消防救援总队和市房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本市房屋短租管理的若干规定》(沪文旅规〔2021〕3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明确房屋短租定义,是指房屋短租服务提供者将房屋交付住宿人员居住使用,主要按日或小时计算收取费用的经营活动,从而与一般意义上房屋租赁进行区分,实施差别化管理。

二是严格短租活动要求,经业主同意,房屋短租服务提供者将房屋用于短租经营,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并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一致同意,同时应当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三是落实各方主体责任,针对房屋短租服务提供者、住宿人员、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同主体,明确相应的行为要求,涉及违反治安、消防以及《电子商务法》等规定的,由相应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二、住房租赁立法情况

2022年11月23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房屋短租与一般意义上住房租赁存在差异,未纳入《条例》适用范围,宜通过其他专门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一是行业分类的差异。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房屋短租对应民宿,属于住宿业的范畴;住房租赁对应房地产租赁经营,属于房地产业的范畴,两者执行不同的税收政策。

二是法律关系的差异。房屋短租主要是基于商品经营的买卖关系,经营者提供住宿服务,消费者支付价款;住房租赁主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基于住房租赁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是发展定位的差异。房屋短租是对旅馆业客房的一种补充,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以住宿服务为基础的一系列衍生服务;住房租赁是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鼓励当事人建立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

四是人员管理的差异。对于房屋短租,需要即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提供入住客人的信息;对于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办理登记备案即可,且对于一般租赁当事人没有强制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在《若干规定》的基础上,认真吸纳你们提出的政策建议,充分汲取基层经验做法,修改完善本市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城市民宿(房屋短租)的发展导向,理顺工作机制,落实监管措施。同时,密切协调联动,在情况互通、线索传递、核查反馈、联合执法等方面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形成管理合力。

衷心感谢你们对本市城市民宿(房屋短租)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