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44号提案的答复 ( 2023年05月16日 )

“关于优化本市居住区高大乔木布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不断完善制度

2021年,市绿化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的通知》(沪绿容[2021]414号),进一步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技术要求,明确各区绿化管理部门会同房屋管理部门加强对居委会、业委会、绿化养护单位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并主动加强居住区多层加装电梯等民心工程及旧住房更新改造中涉及绿化调整、居住区树木修剪的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对影响电力安全的绿化修剪业务的指导,督促绿化养护单位依据树木生长情况,对电力线路下的树木适时进行修剪等工作要求。

2022年,市绿化局会同市房管局修订印发《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沪绿容规[2023]1号),于今年3月1日施行。文件明确,居住区内树木严重影响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的采光、通风,或严重影响房屋安全或其他设施安全的,或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可申请迁移树木。如果居住区内树木符合上述迁移条件,却没有迁移价值的,又或者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可申请砍伐。如果居住区内树木的生长已经影响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的采光、通风、居住安全,但又达不到申请迁移或砍伐的条件,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可请求修剪,由绿化养护单位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生活和居住安全正常需求的,可申请调整。

二、强化行业监管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服务。比如做好各类巡查台账记录、对绿化进行养护和修剪,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设置绿化标识标牌等。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委托具有较好诚信度的专业绿化养护单位开展小区绿化修剪、养护工作。市、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市、区房管部门每逢重要时间窗口,及时转发绿化有害生物预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加强绿化害虫的监测和防治,遇到专业技术问题向绿化管理部门咨询;防台防汛期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高大树木的加固防护,遇有树木倒伏做好应急处置及时向绿化部门报告;冬季树木修剪高峰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常规和回缩修剪。

三、引导业主自治

2021年,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临时管理规约》等三个示范文本,其中包含了小区绿化使用行为的相关条款。业主大会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拟定管理规约,对小区绿化修剪、迁移、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等事项,以及在小区内破坏绿化的禁止行为予以约定,引导全体业主和房屋使用人共同维护公共绿化环境。

下一步,市房管局将继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居住区绿化管理水平,配合市绿化局贯彻落实好上述文件措施,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居住区绿化结构和景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