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9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2年08月04日 )

“关于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配合市绿化市容局完善本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相关政策,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配合绿化部门完善住宅小区绿化监管制度

2012年,市绿化市容局和我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沪绿容〔2012〕232号,以下简称《技术规范》)、2017年联合印发《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沪绿容规〔2017〕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印发后,本市各区由绿化部门组织、房管部门配合开展了《技术规范》《实施办法》的培训工作。根据上述文件,市级层面先后编制了《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指导手册》《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并下发至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对各区房管局、街镇培训解读了相关政策。

2021年,两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的通知》(沪绿容〔2021〕414号),进一步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技术要求,明确各区绿化管理部门会同房屋管理部门加强对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绿化养护单位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并主动加强居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及旧住房更新改造中涉及绿化调整、居住区树木修剪的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对影响电力安全的绿化修剪业务的指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绿化养护单位依据树木生长情况,对电力线路下的树木适时进行修剪等工作要求。

本市房管部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实施居住区绿化修剪相关工作。

二、重要时间窗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绿化养护工作

市、区房管部门每逢重要时间窗口,及时转发绿化有害生物预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加强绿化害虫的监测和防治,遇到专业技术问题向绿化管理部门咨询;防台防汛期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高大树木的加固防护,遇有树木倒伏做好应急处置及时向绿化部门报告;冬季树木修剪高峰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常规和回缩修剪。

此外,我局推进的旧住房修缮改造中涉及绿化方面主要是绿化补种,其改造方案都会听取居民的意见并经表决通过后实施,改造后的绿化通常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养护。

下一步,我局拟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官网上公布经市绿化市容局推荐的具有较好诚信度的专业绿化养护企业名单并适时调整,便于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选择绿化养护企业开展绿化日常养护和实施绿化调整。同时,商请市绿化部门组织师资、安排场地,由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动员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宣贯小区绿化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等相关责任主体做好住宅小区绿化养护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