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82号提案的答复 ( 2021年05月28日 )

关于推进本市老旧小区一体化改造和封闭式管理的提案收悉。你们的提案对于提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经我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造方式及规划要求

一是简化旧住房改造行政审批手续。市规划资源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附属设施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沪规划资源建〔2020〕337号),明确规定增设改善居住条件的设施可以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包括门卫、岗亭、围墙等有利于提升居住条件和改善环境的设施设备。

二是推行建设统筹管理。旧住房更新改造过程中,在满足规划要求、不影响周边小区出入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小区居民意见,可将老旧小区出入口改造等纳入旧住房更新改造范围,引导居民选择通透的设计方案,同步增加监控探头等技防措施。

三是强化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市消防救援总队正会同相关专业单位,联合编制上海地方标准《上海市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技术标准》,进一步明确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的技术要求和日常消防管理要求,确保生命通道畅通,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关于改造资金筹措

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予以支持。部分区采取“政府出大头、居民出小头”的做法,鼓励业主以维修资金形式共同出资参与改造。2021年初,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1〕2号),明确要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实现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和成果共享。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美丽家园”建设,加大财政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各类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强业主参与度,同时鼓励各区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措改造资金。

三、关于市民群众参与

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程坚持在实施的全过程贯彻群众路线,通过三会制度(工程前征询会、工程中协调会、工程后评议会)、十公开制度、市民监督员制度等各项群众工作机制,让工程项目全过程接受居民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起“专业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旧住房更新改造监督机制。具体改造方案结合小区实际设计,实施前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力求满足居民需求。

2020年,市民政局出台《关于落实“人民城市”理念加强参与式社区规划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建立参与式社区规划制度,在项目产生和推进过程中均通过各类协商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凝聚群众共识。杨浦区的创智农园、口袋花园等项目,正是居民广泛参与、合作共赢的成果。在民主协商、整合资源、实现社区环境微整治、微改造、微更新的同时,涵养社区公共精神,提高社区参与度,增强共同体意识和家园情怀。

四、关于推进小区数字化管理

本市已建成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通过系统应用,聚合了全市1.3万多个小区海量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智慧物业建设,已初步实现了与市场监管局电梯监控平台的对接。本市部分街镇、企业试点建设门禁、停车收费、消防通道占用、楼道烟感和温感报警等应用场景,在管理服务效能和运行安全管理水平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事项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网格体系,加快推进市级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建设房屋安全应用场景,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数字化转型。

五、关于个人数据安全和门禁系统管理

智能门禁设施主要采集身份证自带信息及居住信息,未涉及大量公民隐私,且数据存储在社区云平台,有相应管理和技术防护机制,泄露风险较小。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的框架下,市信息化管理部门将针对人脸识别等技术研发和应用中个人信息保护,加快开展法律研究和探索,制定相关产品物理安全、数据安全、个人隐私安全的法律法规,界定法律边界,明确各主体、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市公安部门将规范和限制第三方机构数据采集行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大非法获取、买卖人脸识别数据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严格确保信息数据安全。市民政部门、房管部门、各街镇将督促居委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对老人使用门禁系统的指导和帮助,加强门禁系统的管理。

六、关于职能部门和地区合力推进

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交通、绿化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各区、各街镇落实主体责任,调动各方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推进缓解小区停车矛盾、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快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小微小区合并等工作。

感谢你们对本市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